一、办证对象与条件
·年满14周岁的中国公民及外籍人士,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馆自助办证区免费申办景德镇市图书馆普通借阅证或家庭借阅证。
·未满6周岁儿童或年满6周岁未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须由监护人陪同,持监护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馆自助办证区免费申办景德镇市图书馆家庭借阅证。
·年满14周岁的中国公民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到馆自助办证区免费申办景德镇市图书馆阅览证。
二、读者证类型及功能
·普通借阅证:
缴纳押金100元/证,免工本费。
借阅书刊2册,借期30天。
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可在图书馆外借室借阅书刊和各室阅览。
·家庭借阅证:
缴纳押金200元/证,免工本费。
借阅书刊4册,借期30天,不可续借。
家庭证为多人证,持卡家庭成员均可使用,可在图书馆外借室、少儿室、低幼室借阅书刊和各室阅览。
·阅览证:
免押金,免工本费。(阅览证不出卡,办理后凭身份证进入)
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可在图书馆各室阅览。
三、借阅证挂失和补证办法
如读者不慎遗失借阅证,须尽快持有效证件到本馆办证处办理挂失暂停使用。若找到原借阅证,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本馆办证处解除挂失恢复使用。
若未找到原借阅证,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缴纳补证工本费10元(工本费不退)补办新卡,原借阅证同时作废,押金仍然有效。
在办理挂失手续前,借阅证被他人冒用而造成的损失由读者本人承担。
四、借阅证退证办法
·新办理的借阅证,办证满一年后可办理退证。
·退证前读者须还清所借书刊,并无逾期记录。
·退证时读者持办证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借阅证、押金收据办理退证手续,退证后借阅证注销并由本馆回收。
若押金收据不慎遗失或在自助办证区办理的借阅证,则须持借阅证、办证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张办理退证手续。
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退证,还须同时提交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
五、注意事项
·一张身份证仅限办理一张读者证。
·进入各室借阅前请主动出示读者证。
·读者证仅限本人使用,请勿冒用、借用和转让。
·押金收据可作为退证凭证退还押金,请妥善保管好办证时开出的押金收据,遗失不补。